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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數位產業利多, 設計專利法規鬆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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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今(114.12.30)日表示,面對全球產業快速變遷,為加大鼓勵國內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自115年1月1日起全面調高補助金額上限,以協助中小企業因投入資金多、風險高而對產業創新裹足不前的難關,透過擴大政府資源的挹注,使中小企業勇於投入技術研發或商業模式的創新,將好點子加速轉化為產品創造營收,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中企署說明,SBIR計畫致力於打造友善的研發補助環境,除持續優化申請流程、加速審查時間外,並在先期研究階段之申請以簡報取代計畫書,讓中小企業創新構想能快速落地。為進一步擴大支持力道,自115年起將全面調升補助額度:先期研究(Phase 1)最高至150萬元,研究開發(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最高為1,200萬元及600萬元。此外,更增設「專利申請費」補助,支持企業研發初期同步布局國內外專利,減輕負擔確保研發成果順利轉化為核心資產。SBIR計畫今(114)年共核定634件創新研發案,透過逾4.5億元政府補助,成功帶動中小企業加碼投入約9.3億元研發經費、具體產出144項創新產品。其中,AI技術研發占比最高達35%,其他重點領域則涵蓋半導體、衛星通訊、無人載具、智慧製造、智慧醫療及淨零科技等創新技術;總計協助企業創造逾33億元海內外營收,年增率達7%,並成功拓展歐洲、日本及東南亞等國際市場。同時,為響應國家政策並打通研發成果邁向市場落地的最後一哩路,中企署自113年起導入「主題式徵案」機制,促成中小企業跨領域技術結盟,共同爭取國內外訂單,2年來已推動35個聯盟,創造AI嵌入式工具機透過國際橡塑膠展獲得約1億元訂單、智慧販賣機打入日本商社供應鏈、AI心肺影像診斷產品進軍泰國醫療體系等海外市場佳績。115年度將鎖定「無人載具應用」、「AI智慧應用」及「淨零應用」三大核心領域,不僅輔導企業設定具體商轉指標、強化智財布局與資安認證,更將精準對接國際展會與通路資源。該機制推出後迴響熱烈,現已吸引113案、共245家中小企業報名,產業範疇涵蓋健康、製造、餐飲旅宿、觀光及智慧農業等多元領域,顯見中小企業對於加速商轉的高度需求。展望未來,中企署強調,SBIR計畫將持續扮演產業升級的關鍵推手,協助中小企業鎖定具未來性的關鍵領域進行深化布局。引導企業投入量子科技、光通訊、機器人等前瞻技術研發,同時鼓勵發展具高產業價值的創新服務模式,協助台灣中小企業掌握下一世代的核心競爭力。中企署誠摯邀請有志將創意轉化為營收的中小企業踴躍申請SBIR計畫,善用政府加碼的補助資源,共同啟動新一波研發熱潮,推動臺灣產業全面升級。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付費專線(0800-888-968),將由專案辦公室提供即時服務。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網址:https://sbir.org.tw/ https://www.championbloc.com/hot_529334.html 〈SBIR自1月1日起提高補助額度,加速中小企業技術升級〉 2026-01-20 202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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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新興科技及推動數位創新經濟的發展,同時檢討近年我國設計專利的制度,智慧局於今(109)年9月29日發布「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部分章節之修正案,並訂於11月1日施行。修正過去電腦圖像(computer generated icons)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之設計專利必須應用於實體物品之限制,同時也放寬申請設計專利時之揭露要件,讓軟體業者更全面也更容易地取得設計專利的保護。

智慧局每年受理近8,000件設計專利申請案,過去,軟體業者或設計師若想就電腦圖像或GUI設計來取得設計專利的保護,在申請專利時必須明確指定圖像設計是應用於某實體物品上,例如:應用在螢幕、顯示器或手機等等。然而,隨著新興科技的發展,圖像設計已未必都是透過這些包含顯示裝置的傳統產品來顯現,它可以投影在空氣中,也可以透過VR、AR等裝置呈現在你我的周遭。

再者,設計或研發這些圖像設計者往往並不是生產、製造螢幕、顯示器或手機等硬體設備或產品的廠商,其真正的設計或創造者實際上多來自軟體開發業者。對他們而言,這些圖像設計本來就是軟體的一部分,而且可以通用在各種數位產品上,其想要取得設計保護的範圍也不應僅僅侷限在某個實體物品上。因此,本次基準修正案修正了過去圖像設計必須應用於實體物品之限制,而允許申請人得指定圖像設計係應用於「電腦程式產品」等不具實體形態的軟體或應用程式上,以符合現今科技發展及產業界的實際需求。

除了修正上述有關圖像設計的規定外,本次審查基準修正同時也放寬了申請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的揭露要件、明確建築物及室內設計亦得為設計專利的保護標的、放寬設計專利有關分割申請之規定等等。

本次修正基準,預計可讓申請人更容易且更彈性地申請設計專利,同時也能取得更全面的設計保護。智慧局期望藉由對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的逐步檢討與更新,能協助業界持續推動創新,增進台灣產業的競爭力,並實現「數位國家、智慧島嶼」的願景。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部分章節相關資料可參見智慧局網站。

(文章內容:引自智慧局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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