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中国餐饮集团「海底捞」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河底捞」告上了长沙天心区法院。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厅所使用的商标,跟海底捞核准注册的过於近似而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然而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8月12日一审驳回,法院指出指出两家餐厅名称虽然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整体字形、商标构图及颜色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海底捞成立於1994年,全称为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是知名的连锁川味火锅店,在内地拥有数百家分店,业务更拓展至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等海外巿场。
河底捞餐厅则位於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2018年9月20日完成公司登记,业务主要为中餐,餐馆正门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其中「河底捞」采用艺术字, 「河」字三点水呈河流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代替,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河底捞辩称,自己与海底捞商标并不属於近似商标,强调文字商标是否近似,应从读音、形象、意思来比较,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也不一样,相似处是都属於水,但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生活中不仅仅是河裏有水,湖、江等都是有水的地方,那么按照原告海底捞公司的逻辑,只要是用有水的江、湖、河、海等名字都是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此外一提到「海底捞」就知道是火锅,但「河底捞」主要经营湘菜河鲜,火锅非主业,服务方式也不同。
法院审理后指出,河底捞商标与海底捞的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差异,海底捞的注册商标为「方正华隶字体」,而河底捞则是用艺术字构成;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但是无论是按照普通话或湖南本地方言读法,两者读音均无任何相似性;服务方面,海底捞旗下所有店铺提供的是川菜火锅,河底捞则是典型的湘菜系列,虽然也有火锅菜品,但大多数为河鲜火锅。
法院表示,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因此驳回原告海底捞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称:「知识产权保护目的在於推动社会创新,但也有一些商业维权,滥用权利,意图垄断行业。知识产权审判既要注重权利保护,也要注意防止过度维权。」
在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都没上诉。不过消息一出,却引起网路热议,不少人表示,不如自己也赶快去注册「江底捞」、「井里捞」、「塘底捞」、「湖里捞」,或干脆注册个「水里捞」把大家都给捞进去好了。
(照片:翻摄自网路)